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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的规定,之后遇到的,征收拆迁补偿主要有三块,土地补偿款归农村集体所有,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归承包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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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拆迁主体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谁也不想遭遇暴力拆迁,但还是要做好相关准备:完整拍摄房屋内外情况,妥善保管土地或房屋合法证件,尽可能搜集拆迁方发送的一切材料,可以在房屋周围的隐蔽处安装摄像头,拍下强拆人员和强拆行为,确认暴力拆迁主体。 2、灵活保存证据 暴力拆迁中保留现场证据也要讲究方法策略,要灵活巧妙一些。最好事先与周边的亲戚、邻居达成同盟,一旦遭强拆,让他们从旁帮忙拍照或录像,并且及时报警,尽量不要自己上阵,举着手机和对方正面交锋,避免遭到不必要的身体或财产损害,更不要以暴制暴,触犯法律,最终悔恨一生。 3、果断报警立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公民报案,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及时调查处理并制作受案回执单交与报案人。被拆迁户在暴力拆迁过程中未及时报警的,被强拆之后切勿妥协拖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警或者到当地派出所、公安局现场报警,要求立案。报警记录和受案回执单等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留。 4、保护自身财产 家中现金珍贵财物及时转移,保留正常生活用品即可。如果有需要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人身财产保全,也可以在诉讼期间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申请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
土地承包遇到拆迁的话,《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9条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该条法律表明,村民获得承包田经营权后,作为承包地经营权人,将承包田转包给他人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发生转移。原承包人依然是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人。那么,当承包田被依法征收后,应当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被征地农户”。
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 (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相关部门要监督流转双方完善土地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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