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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问题我有如下解答:怎么欺负的,严重可以报警的。如您还需咨询,请查看详细资料的联系方式。...
您是哪里人?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采用,一种叫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叫诉讼离婚。两种方式适用不同的条件,程序也不一样。一般而言,双方争议不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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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家事无小事,建议加强沟通交流。如果对方还没有转变生活不下去可以协商离婚,需要准备离婚协议(为防止出现无效情形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起草或者见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协议不成,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或者在法院的组织下调解离婚,
此,每一次公司章程的修改均是对股东预期利益的重大调整。在公司章程的修改过程中,如果公司立法不能够为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提供有效的制度保证,那么“资本多数决”的弊端将会愈加凸显,其结果必然是使得公司章程单方面地表达大股东的利益诉求,无视甚至侵害其他股东利益。 股东利益的实体性保护正是由于公司章程的修改会给股东之间的利益安排带来巨大的影响,所以各国都非常重视公司章程的修改问题,他们不但建立了公司章程修改中的股东利益保护原则,而且还为贯彻这些原则设计了具体而系统的制度,值得我们借鉴。 一是不得侵犯股东既得利益原则。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公司章程修改中的股东利益保护问题采取了统一的态度,即必须对股东的既得利益给予相应的保护。结合各国立法例,笔者认为,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得侵犯股东既得利益也不是绝对的,而是应当区分股东的固有权利与非固有权利。 对于固有权利,应当强制性地规定公司章程不得进行修改;对于非固有权利,应当允许股东进行约定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但是应对股东的利益损失进行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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