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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立遗嘱制定房屋产权继承人。办理房屋产权继承的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房屋继承时,进行房产的分割和产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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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该到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书继承权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该公民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继承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定继承,另一是遗嘱继承。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其他材料请按照承办公证员要求提供。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 (3)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原件);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
首先这是典型的遗产继承问题,母亲去世后办理房产过户,首先要解决继承的问题,而继承的前提是明确遗产范围、继承人范围。也就是说,母亲生前对房产享有多少份额、哪些人有资格继承房产。在明确了遗产范围和继承人之后,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继承;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诉讼继承。最后,凭公证处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生效文书携带好身份证件和房产证件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了。
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父亲的死亡证明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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