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其遗产部分应该在偿还债务之后才发生继承。如果不够,则需执行另一方财产。...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同居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一般是不可以继承他的遗产的,因为男女同居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就不是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是不能继承他的遗产的;但是如果死者生前有订立遗嘱,明确分配自己的遗产给同居方继承,遗嘱合法有效的,可以继承他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既然是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其遗产部分应该在偿还债务之后才发生继承。如果不够,则需执行另一方财产。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放弃则属于个人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404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