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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目前至少有22省份已全面启动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可以跨省...
可以。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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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补办。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处理机制,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民,申请更换居民身份证,补充居民身份证,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根据这条规定,能够申请办理异地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业、居住的市民。相貌特征发生很大变化,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异地申请。另外,伪造、变造、买卖、伪造、伪造、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和买卖、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等国家机关证明人员,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非现场申请的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出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非现场申请。
可以。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可以的。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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