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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
国家、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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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企业收款员侵占货款达13万,如果把所有款退还,还要负刑事责任吗(单位无报案)? 如果查实,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或者贪污罪,均属于公诉案件,即使单位无报案,也要进行追诉,但单位能证明没有损失的可能不作为犯罪处理。 2、如果单位报案,如何判刑?如果通过司法机关业追回货款,那么追回的赃款如何处理?国家没收还是给回单位? 可以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单位的款项要责令退赔,其他赃物要没收。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罚没财物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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