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也可由父亲进行抚养:如果母亲身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疾病,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母亲有抚养能力拒绝履行义务,而父亲要求抚养孩子的、其他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如果一方父母愿意帮助其抚养孩子的,也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之一。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离婚争夺抚养权的具体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对于不同情况下,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方式是不同的,另外对于抚养费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工资收入情况而定。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会判给适合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比如: 1、不满2周岁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但是母亲的确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的,也是可以判给父亲抚养的。 2、已满2周岁,则夫妻双方需要证明自己比对方更加适合抚养小孩。 3、已满8周岁的小孩,判决抚养权应当尽量尊重小孩的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