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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签名(自然人)或盖章(单位)的《股权出质指定...
股权质押需要这些资料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出质人、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制作要求:“与原件一致”字样,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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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需要准备两类资料: 1、一类是向贷款人提交的资料,包括:(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2、另一类是向质押登记部门提交的资料,包括:(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印件。(3)质权合同等。
股权质押融资需要的资料有: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4、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上原件; 5、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6、要求粘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由质权企业、出质人签名或加盖骑缝章; 7、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书(1份); 8、股权(出质)合同1份。
股权质押登记办理所需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以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6、加盖公章的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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