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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投资的途径之一。股东可以用两种方法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个是自己解散。股东提出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份的大部分...
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途径解决问题的,单独或者合计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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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必须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申请股东必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解散公司也是股东退出投资的方式之一。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解散清算公司: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大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股东会决议形成后,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股权比例分配。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所谓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由于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渠道解决,向法院提起的解散公司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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