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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形属于恶意抢注使用域名: 1、行为人以商业目的注册他人驰名商标为域名的; 二、行为人为获得不正当利益而高价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域...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下列被侵权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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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行为被证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恶意:(1)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2)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原告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原告网站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3)曾要约高价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4)注册域名后自己并不使用也未准备使用,而有意阻止权利人注册该域名的;(5)具有其他恶意情形的。
第一种是非法院传票,而是其他主体以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告知侵权。遇到这种情况,多数属于诈骗或恶性竞争(当然也有可能确实侵权)。这时需要先辨别一下对方是否对商标该类目拥有所有权,如果没有可以置之不理。如果确实存在侵权行为,对方又没有通过法院处理,多半是私了目的,企业只需耐心协商便可。 第二种是法院传票。这种情况下起诉方已经确定您的侵权行为,且给对方造成了或多或少消极影响。
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具体包括四种情况: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者主观上明知或应知销售的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构成此类侵权行为。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 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 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四)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对此类行为采取过错责任原则。 2、在同一种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并足以造成误认的。 3、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此种侵权行为以故意实施为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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