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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不是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应当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求救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路边的求救电话;时速限制及对方车的时速估计;发生事故的车辆数量;驾驶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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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设法打电话或派人去报告交通监理部门,把出事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告诉他们;并设法通知就近的医疗卫生单位,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2、对于伤员则不必急于把他们从车上或车下往外拖,而应该首先检查伤员是否失去知觉,还有没有心跳和呼吸,有无大出血,有无明显的骨折;如果伤员已发生昏迷,这时可先松开他们的颈、胸、腰部的贴身衣服,把他的头转向一侧并清除口鼻中的呕吐物、血液、污物等,以免引起窒息。3、如何自救:乘车时,若在发生事故前的瞬间能发现险情,可以采取如下自救措施:(1)紧紧握住面前的扶手、椅背,同时两腿微弯,用力向前蹬地,这样,即使身体有被碰撞的可能,只要双手用力向前推,撞击力使人消耗在手腕和腿弯之间,能缓解身体前冲的速度,从而减轻受伤害的程度。(2)如果车祸意外发生得十分突然,来不及做缓冲动作时,就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这样可以减少头部、胸部受到撞击。4、如何救人:(1)优先抢救危重伤员。对心跳停止、呼吸衰弱的伤员应立即行心脏按摩及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的泥沙、异物、分泌物、呕吐物,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对开放性气胸、出血、骨折等的伤员,应按有关方法处理。(2)由于紧急刹车、猛烈撞击和震动,可引起颅脑损伤、颈椎损伤等,因此,在搬动伤员时要注意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重伤员从车内搬出前。应在原处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部活动,引起颈椎错位,损伤脊髓,从而发生高位截瘫。颈托可用泡沫塑料、硬纸板、厚的帆布等代替。对昏倒在座椅上的伤员,安放颈托后,可将其头颈、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3)经过现场临时处理后、伤员应尽快转运到医院治疗。在运送伤员时,应尽量让伤员保持平卧姿势。伤员的头应朝向车尾,脚向车头,以免车辆行进时受加速度影响而减少脑血流灌注。转运中应严密注意伤员的呼吸、脉搏、意识变化,并注意保暖。
在道路上行驶遇到救火车要及时避让,并且不能超速行驶,如果不避让且超速超车都属于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条文释义》指出:在道路通行原则上,特种车辆具有优先通行的权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它们可以不受分道行驶的规定制约,不论是逆行还是顺行,凡所经的人行道、车行道,都临时属于它们的本道,行人和其他车辆都必须无条件地为它们让行,也可以不受最高时速及交通信号灯的约束。行人和其他车辆必须保障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凡是可能妨碍其通行的都应当立即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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