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
办理子女监护权协议公证,申请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 2、各自抚养子女有利或不利条件的证明: (1)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3)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4)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5)如果对方经济困难,不利于继续抚养孩子的,可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
1、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的证明2、各自抚养子女的有利或者不利条件的证明(1)如对方混有严重疾病,伤残的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对方另据,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3)请求邻居,朋友出具对方未尽到扶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证明
能够变更孩子的监护权的情况: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0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