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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每天都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所发生,而交通事故致人伤残也是有的。为了对他人进行弥补,往往都会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我国是有相关的赔偿...
一、何时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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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按等级系数赔偿。也可以向肇事方索赔要求其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1、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注意以票据为准)2、误工费:a、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b、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x×误工时间(天)3、护理费:a、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b、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4、交通费: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省内)/50元(省外)×住院天数6、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7、伤残赔偿金:【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18245(城镇)/5028(农村)×20×伤残系数【60--75】残疾赔偿金=18245(城镇)/5028(农村)×[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75以上】残疾赔偿金=18245(城镇)/5028(农村)×5×伤残系数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失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后还需要治疗的费用怎么办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3.2评定时机:“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根据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 所谓治疗终结指的是临床医学认为病情在临床效果上已稳定。同时,治疗终结并不等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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