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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丈夫去世了以后,真妻子可以继承婆婆的房产吗婆婆生前有立遗嘱公证有丈夫份.现在我可以继承丈夫那份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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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而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照父母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承关系中另当别论)。因此,丈夫去世后,妻子不具有对公婆的赡养义务,由其他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所谓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双方都有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有一种情形需要注意,即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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