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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
1、股东退股的方式: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东退出公司只有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的两种方式。 2、利益分配:不管股东采用什么方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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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新股东未入股之前,你们之间的股权及股份分配如下:总资产为100万,则两股东所占的份额分别为:60%的股东占份额为60万,40%股东占份额为40万。 新股东购买了公司增值后30%的股权,其中购买60%的股东20%的产权,则60%的股东份额为40万,股权成40%;购买40%的股东10%的产权,则40%的股东份额为30万,股权为30%。相当于新股东拿36万买了30%的股权,30万的份额。 故本律师认为按公平起见,按原股东减少的股份20%、10%分配更合理。相当于是新股东分别买的原来股东的份额,即原60%的股东得24万,原40%的股东得12万。 以上是我的解答,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1、《公司法》规定股份制公司的股东不能向原公司提出退股要求,也不能要求公司退换自己的投资本金。 2、如果某一股东想退出,只能进行股份转让,由原股东愿意购买的人接受这一部分股权,价格由双方本着自觉自愿的精神协议解决。如果原股东无人愿意购买,他可向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出售这些股权。交易结束应到当地工商局登记变更。 3、如果公司其它股东愿意平均分担买进他的股份,当然也可以,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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