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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我区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每人每月增加150元,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退...
不是2015年要怎样算,始终就一个算法,给你公式自己算吧。养老金的帐比较复杂,是用统一公式计量的,如果你是“中人”:基础养老金(社平薪水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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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 2、对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 3、对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 4、对于老年人的住房费用、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和必要的保险金费用应当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
目前我国的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在单位参保,并且从单位办理退休的: 1.男同志,工人和干部的退休时间是相同的,都是60岁退休。 2.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岁,工人是50岁。 在个体窗口办理退休的: 男同志是60岁退休。 2.女同志进入个人窗口参保缴费超过3年的,一律按工人办理退休手续和待遇,50岁退休。没有超过3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55岁退休,工人50岁退休。 三.从来没有工作单位的自由职业者,直接进入个人窗口参保并且退休的: 1.男同志60岁退休。 2.女同志55岁退休
内蒙古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第21号令),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调整方案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4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05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9元/小时。 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98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 三类地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鲁县等4个县、乌兰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巴林右旗等16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6元/小时。 四类地区:卓资县等8个县、阿尔山市等3个县级市和库伦旗等17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82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含下列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此外,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凡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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