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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什么样的交通事故?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吗?责任与赔偿都是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承担。交通事故能够索要的赔偿费用包括伤残赔偿金、...
1、明确交通事故赔偿主体。 2、根据诉讼请求找好充分的证据。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哪些证据,可以参考本网站相关条文; 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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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案时间,一、交通事故报案时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二、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事故基本概况:XX 事故发生部门:XXXX项目部 事故发生时间:XX年X月XX日事故发生地点:XXXX1号公寓事故类别:XX受伤部位:XX 报告书编制人:XX编制时间XX年X月X日 报告书审批意见:XX 审批人签字:XX 审批时间:XX年XX月X日 目录 一,事故发生部门 二,事故发生时间 三,事故发生地点 四,事故类别 五,伤害程度 六,受伤部位 七,伤者基本情况 八,事故经过 九,事故原因分析: 十,预防措施 十一,事故责任分析 十二,事故处理意见
安全事故报告流程:1。事故单位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条例》关于事故单位的报告程序和时限的要求是立即向有关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2、政府部门报告的程序(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国务院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2)重大事故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一般事故逐级上报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越级报告(1)事故单位越级报告。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报告。(2)安全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越级报告。必要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可以越级报告事故。四、事故续报、补报。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续报。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补报。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报告。如果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报告,必须在事故放生后30天内补报,否则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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