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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复核不服的,可依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
信访复核不服到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诉。信访人对复核终结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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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一)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十五条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所以不可以转入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北京银监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国银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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