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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情况遗嘱会无效: 1、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遗嘱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 3、口头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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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嘱信托的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信托或代笔遗嘱信托应避免以打字机或计算机制作完成,换句话说,遗嘱信托最好由自己亲笔书写或由代笔者书写。 2、代书遗嘱的遗嘱人最好以亲自签名或按指纹,避免采用盖印章的方式。 3、如果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最好除了代书人之外,应再经三人以上的见证人签名,以增加此遗嘱有效性。 4、前项见证人中应避免由遗赠人担任而造成缺格现象。
(一)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第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 第十九条规定“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第四十五条“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当从继承人继承遗产中扣回”。
《》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此可知,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 1、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2、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 3、订立口头遗嘱后,遗嘱人的危急情况一直到其去世都没有解除。此外,订立口头遗嘱的见证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二)不能是继承人和受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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