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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批。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1日...
37天是刑事拘留加上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最长期限,建议通知正当途径解决,委托律师介入,如果能取保候审的争取取保候审,逮捕前是最佳时机,如果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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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案子的刑事拘留如果超过最长期限37天,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的,则公安机关应该变更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予以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应该撤销刑事立案,予以无罪释放。《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行为人被刑事拘留37天后不批捕如果变更了强制措施也不会放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37天没有放人,说明批捕了,肯定是有其他证据证明犯罪,不然是不会批捕的。【侦查阶段逮捕羁押一般为2个月】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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