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数的,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对有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数,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费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基数。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检查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登记情况。
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每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所在区、县(自治县、市)经办机构审查。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6人已浏览
604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