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前抚养费标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抚养费的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父母双方也可以同意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直接抚养方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但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证子女所需的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抚养费应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支付。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是法律委托或赋予医院的权利,是否每个受害人都手持医院的营养证明或处方,这营养证明或处方由具有什么样的资格的医务人员出具。这些证明与处方在民事诉讼中属于什么性质的证据,如何质证与采信对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都是一个未知数,让审判人员如何应对。 2、什么是营养品,是肉禽蛋海鲜类、参类、还是保健食品或者补药。众所周知,不同的病情,对于食物有作不同的要求,即使同一食品不同的烹制方法其营养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医院出具营养证明与处方是否在其职权或服务范围之内,从医患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来看,其出具的意见是否伴随着必然的不公正性。 3、在诉讼中,营养证明或处方在诉讼质证如何证明其证据的“三性”,一方当事人对其提出异议时,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如果医院以无法律依据或医院规定拒绝出具意见的,法官又以什么作为“参照”。《解释》第24条显然赋予了医院和法官的完全的自由裁量权。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43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