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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须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土地确认后可以变更,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让、交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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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2、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变更的书面请求,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农村土地确权因土地使用权转让需办理更名,流程如下: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办理变更登记,需要的申请书、土地使用权证、登记原因证明等其它材料; 3、受理并审核通过后,原土地登记机关准予办理变更,核发权属证明。
农村土地确权后并不意味着就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根据《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第一条,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以下简称“三权”)分置并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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