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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开荒地,开荒人并没有必然的使用权,也不可能有永久的使用权。开荒者应该与土地所有人(如村民组集体、村集体)签订合同以确定土地使用权。 ...
1、对于开荒地,开荒人并没有必然的使用权,也不可能有永久的使用权。开荒者应该与土地所有人(如村民组集体、村集体)签订合同以确定土地使用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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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自留地在1991年(第二次土地调整)之前,和责任田性质是不同的,但,随着近年来农业税的取消,自留地的权属方面,和责任田是一样的。 鉴于您的问题,这块三角地的(“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使用权”依然应该归你家所有,你叔叔家是无权干涉的;为您提供的法律依据是:土地互换1年之后,即使未经过村小组同意互换,通常以认为村小组已经知道认可。二十年该土地无纠纷,仍归使用人所有。为了方便生产,国家鼓励土地流转(地块调整)。 争议的解决方法:你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因为,这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就必须经过“确权”。土地法规定确权,你们的双方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既可以由乡镇政府(不是法院)确权,也可以由县级政府确权。也就是说,你可以直接到乡镇土地所(代表政府行使职权)司法所或县土地局申请解决,无需缴纳诉讼费。
集体的荒山耕种使用权应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如果其姐夫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在本村,那他应有权利使用开荒地;如果其户口已经迁出,不是本集体组织成员,他不享有权利。村集体对本集体所有的山地享有管理权,有权决定山地归谁使用;你们家的开荒地有优先其他村民对该开荒地的使用。其姐夫如不属本村户口,无权决定出租事项。
1、对于开荒地,开荒人并没有必然的使用权,也不可能有永久的使用权。开荒者应该与土地所有人(如村民组集体、村集体)签订合同以确定土地使用权。2、如果对开荒地的使用权有争议,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如何处理,如果要收回开荒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对开荒者作出适当补偿。3、可以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4、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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