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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让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件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需要材料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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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地方国土局进行办理。 2、办理所需材料有: 申请时需要提报的材料(一式三份)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土地证原件; (4)房产证明; (5)宗地图; (6)地籍调查表(可委托有资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代理); (7)村集体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8)因继承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 (9)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 (10)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协议)。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需要材料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农村宅基地土地证补办需要材料如下: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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