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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常见的权利有: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情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
1、工程纠纷包括:勘察合同纠纷;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合同效力纠纷;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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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 公司通过切实履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建立、完善公司制度,约束和规范了员工的行为。 1、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经理层)作为法人的治理结构确立了所有者、公司法人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关系,每个岗位的职责、义务、奖惩都有明确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与奖惩、升迁等挂钩。 2、经营中的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充分讨论民主决策;经理层由股东组成,确保了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从不同角度审查、监督董事会的各项决策活动和对经理层的经营活动,形成了各司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3、通过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重视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包括对经理层与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避免了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⒈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行政单位行政行为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信赖而与行政单位合作,这种对行政单位的信赖应当受保护。 ⒉行政相对人因行政单位的行政行为而获得的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政单位不能随意撤销自己的行政行为。一旦因撤销行政行为而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责任,否则行政单位将逐渐失去公众的信赖。 ⒊如有第三人因为不知道行政行为有瑕疵而与行政相对人发生某种法律关系,由于行政单位对相对人授益行为而给第三人带来的利益,也应当受到保护。 ⒋如果行政相对人怀有主观恶意,从行政单位取得授益行为而获得的利益则不受保护。 ?
1、企业要注意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合理安排女职工的岗位。《》第59条规定,禁止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按照1990年1月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这些禁忌从事的劳动除矿山井下作用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外,主要有:森林采伐作业、规楞及流放作业、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连续负重每次超过20公斤、间断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2、企业要注意女职工“四期”特殊劳动保护,妥善安排“四期”劳动。女职工的四期是指: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企业需要特殊的保护。(1)经期保护。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2)孕期保护。企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产期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4)哺乳期保护。企业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一年个人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3、女职工解除和终止的法定例外。依据,只有女职工符合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过失性情况时,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余情形,如40条规定的过失性解除、41条的经济性裁员、44条规定的期满终止等,均不得对女职工适用,失少要等三期届满方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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