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可以。自2015年7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
身份证可以异地补办。办理流程如下: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好的。太好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试点地区可以一对一异地办理,其他地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自2015年2月开始公安部在天津与、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等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居民身份证丢失或有效期满,需要在异地补领、换领的,可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合法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不可以。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做下列几件事: ⑴.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我们需要到管辖我们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报失; ⑵.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村委会开的证明。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乡镇派出所。 ⑶.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3个月,所以需要先在家乡乡镇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再邮寄回来,碰到检查等事可以拿出来作为证明; ⑷.拿到新的身份证后,退回临时身份证。 有些人在丢失了居民身份证之后,会借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来办理一些事情,应付有关部门甚至是公安机关的检查和管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对违反规定者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有的时候,借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事务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3人已浏览
349人已浏览
772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