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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参加,在公司中,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3)查阅股东会...
一、公司未通知你参加股东会议,已经侵权。二、除非你转让股权或者公司回购股份,否则你仍然是公司的股东,公司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三、你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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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投反对票或弃权。如果最后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权通过决议的,则通过的决议对该股东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这是合同必须信守原则的要求。公司章程从本质上讲就是股东间的协议,合法的协议必须得到遵守。公司章程之所以要规定转让公司不动产须经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是所有股东(包括到会股东和未到会股东)均认为该事项属于公司重要的事项,不可等闲视之。对于全体股东间的这项协议,全体股东均应当遵守。 2、弃权不是同意。公司章程规定,出售公司不动产系公司重大事项,须经三分之二股东“同意”方能通过。即便是认为不出席股东会的行为是“弃权”,“弃权”本身护浮篙簧蕻毫戈桐恭昆也不能解释为“同意”。
1、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由非转让股权的股东签字,转让股权的股东不需要在本次会议决议上签字。新股东在决议通过后才属于本公司股东,更不需要签字。 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需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意的方式可以是过半数股东的同意声明,也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对是否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转让股权的股东没有表决权,不需要签字。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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