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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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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行诉讼担保,担保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实缴货币资本达到最低限额:从事再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1亿元人民币的实缴货币资本,并连续营业两年以上。 2. 拥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3. 符合法律(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 拥有熟悉金融及相关业务的管理和评估人员。 担保公司在设立时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提交以下文件: 1. 设立公司的申请报告(机构名称、注册资本金来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2. 公司章程。 3.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4. 各股东协议书。 担保人提交人民法院的保证方式主要包括保证金(现金或存款)、土地或房产等不动产以及银行保函、信用担保。 1. 现金认可度较高 现金认可度很高,所有法院都认可。但现金诉讼保全担保的成本较高。因为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保全被申请人价值多大的财产,那么自己也需要提供多大价值的现金。不动产认可度也很高。但大部分法院只认可无抵押的房产或土地,这无形中增加了申请人提供此类担保的难度。 2. 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 银行保函,尤其是国有大型银行保函,认可度很高。由于银行诉讼保全担保函是以银行的信誉作为担保,因此,几乎不存在银行无法兑现保证责任的可能性。 3. 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 部分地区如北京,已由当地高级法院发布了详细的财产保全细则,且规定了符合规定的担保公司等可以出具公司诉讼保全保函。但该公司保函的使用面较窄,仅能在小部分地区使用。 上海地区目前法院担保要求严格,绝大多数法院接受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例如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都可以接受,但是青浦区人民法院不接受担保函。诉中的案件要看具体的法官是否接受担保函。 江苏地区目前有江苏省高院出具的2020年和2020年关于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相关规定,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已被江苏大部分地区的法院认可接受。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二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和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七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才可以要求解散清算。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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