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如果工伤申请重新鉴定申请的话,一般来说不服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向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
关于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的回答为单位未在工伤后30天内申请的,个人可在1年内提出申请,向社保或单位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单位签字盖章,带上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1年1月1日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新《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执行。2011年1月1日前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案件不再重新认定。如果在工伤认定案中,单位不执行新条例,个人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如果劳动部门不执行新条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可以的。 ①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工伤认定时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②工伤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7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86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