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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高利贷也是民间高利贷的一种表现形式。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借...
“首先,合同是基于双方自由、真实意思的表示,而校园贷问题中涉及的手续费,如果不是借款方的真实意愿,即如果不交手续费就贷不到款,那就涉嫌胁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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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贷可以存在,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发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而超过的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高利贷,是非法的。前不久,面对不断暴露的校园贷乱象,教育部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高校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和实时预警机制,同时,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应对处置机制。 3、高利贷借“校园贷”的外壳将黑手伸向大学生群体,是对国家法治的践踏,也是对青年学生的毒害,最终也必将伤害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常发展。高利贷式的校园贷必须禁止,必须加强监管,严格平台经营资质和贷款资格审核,对违法校园贷行为予以精准打击,整肃校园贷鱼龙混杂的局面,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环境。
校园贷款深受大学生的喜爱,不仅手续简单到账也非常快。校园贷款表明上是专门针对学生的贷款,但其实这是一种变相的高利贷。所以校园贷是变相高利贷。
一般高息校园贷是否合法的事,一些校园贷属于高利贷,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可以不还款。校园贷只要是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且年利息不高于24%,就是合法的。如果年利息约定高于24%,高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需要偿还。如果债权人以诱惑借款、“砍头息”、介绍门路去平账等方式引诱债务人贷款,合同可能无效。如果合同无效,债务人只要返还本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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