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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
1,打一份自己的征信报告 清楚哪些网贷上征信,哪些不上,上征信的先借钱还了,还不上的等以后有钱了跟他们协商只还本金。 2,先把需要上征信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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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会的,在借款人不配合、态度恶劣的情况下,通常都会移交给专门的催收机构,而他们上门讨债完全“理直气壮”的,想通过不接电话来逃避基本上不可能。除非你是无固定住处、无固定工作的流动人口。
网络借贷不还的后果: 1、借款人需要承担借贷不还的违约责任,一般是高额罚息和违约金; 2、遭受网贷平台进行的催收; 3、网络借贷逾期90天未还的,还可能被平台起诉。
太高了。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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