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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常,只要建立了了劳动关系,不管哪个行业,都应该依法缴交社保。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护理费具体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操作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工伤不存在精神损失费之说,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保险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1.根据旅行社的类别及收益多少来定前台销售的工资,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对工作的喜好程度做出选择。2.中国旅行社最初分为:一类社、二类社、三类社;分管于:国家旅游局和各地旅游局;在2000年以后国家旅游局不再具体管理旅行社的事务,全交由当地的旅游局;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后分为:国内社、国际社(国际社又分为有出境权和无出境权两种);目前国内各地的旅行社从业务上又分为:组团社、办事处(也可以称为:批发商、分销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组团社:是指在出发地并与客人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地接社:是指旅游目的地接待出发地组团社游客的旅行社;办事处:是指地接社设在出发地城市的办事机构或者代理,此类办事机构并没有经营权不合法;当然还有一些俱乐部及不合法的旅游机构,他们更没有相关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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