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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所有或部分所有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所有权,必须得到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的同意...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承担,除非公司的债权人同意该债务有其他人承担。在股权转让中,通常情况下会约定股权转让前的债务有出让方承担。这个约定在出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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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原则上由公司这个企业法人承担。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若是有限公司内部转让,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原则上由公司这个企业法人承担。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若是有限公司内部转让,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处理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依法享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公司股权转让不影响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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