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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营业执照是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
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在省),点击企业联系人备案。填 好表打印出来加盖公章提交至所在区域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会反馈一个登录密码,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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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后,现企业已取消,而改为采用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可自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当地的相关工商信息系统进行企业信息网上年报,办理年报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前进行上一年度的年报公示。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更多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工商行政机关。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属于公司的,依照《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一)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三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视为无照经营,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 (九)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登记主管机关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企业作出处罚决定后,企业逾期不提出申诉又不缴纳罚没款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银行予以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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