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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在于,诉讼的被告当事人不同,民事诉讼的被告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诉讼的被告之则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1、诉讼客体和诉讼目的不同; 2、诉讼主体不同; 3、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不同; 4、可否适用调解不同; 5、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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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2、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者的参与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这些活动发生的诉讼关系。两者最明显的区别应该是对象不同,行政诉讼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机关,是民告官,民事诉讼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诉讼,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民告民。
两者的联系:从形式上看,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都表现为法院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制裁。两者基本原则基本相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行回避、合议、公开审理和两审终审制度。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但是双方还是有很多区别的。两者的区别:(1)性质和任务的差异;(2)主体不同,客体不同;(3)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4)前置条件不同;(5)不同举证责任的分配;(6)不同的赔偿方式。
第一,诉讼的前提不同。提起民事诉讼是基于一方当事人的民事实体权利受到侵害或与另一方当事人就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而提起行政诉讼是基于原告对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异议。二是诉讼主体不同。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是恒定的,即原告只能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被告只能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利的组织,不能颠倒或者其他人;民事诉讼的主体没有这个特点。三是举证责任规则不同。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原告不承担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的举证一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第四,强制执行也不同。在行政诉讼中,除人民法院外,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也可以成为执行机构(仅限于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执行机构只能是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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