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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只能是符合生育条件的,超生没有生育保险。...
超生子女后,超生子女的产妇可以享受产假和哺乳假,但所有的费用都得自理。这在一些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都是有规定的。比如《浙江省人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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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和产假。根据我国现行的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妇女生孩子享受98天的产假休息,至于前些年实行的晚婚晚育津贴,则由生育奖励所取代,而关于生二胎的生育奖励先行办法是根据各地政策执行,没有统一的规定。生二胎和生头胎没有什么区别,享受产前检查报销,享受生产时的住院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补助。二胎生育保险清算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2、代理申请,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4、协商服务机构发行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书、婴儿出生、死亡、引产医学证明书、专家鉴定证明书等5、异地生育需要提供机构证明书和医院级别证明书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书。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6个月。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配偶享受了15天的护理假期。假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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