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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包括由原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
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分立事宜,包括由原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自股东大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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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应当由应所有分立后的公司连带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应当由应所有分立后的公司连带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
公司分立后债权债务若是没有约定的,分立后的公司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将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风险提示: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 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2.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3.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 4.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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