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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追讨债务时应提供的证据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2、自己已履行义...
追讨债务应提供什么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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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如下: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1、可以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资料。合同、借书、收据、不合理等2、自己履行义务,被告过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果钱什么时候交给被告,被告过期也不还,最好提供与债权无关的证明人3、如果有保证人或介绍人,必须提供保证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公司保证,必须提供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4、提供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履行或变更。取消的证据资料。提供伪造性质的材料,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一、原告()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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