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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开审理的行政诉讼法上的规定

2022-10-08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三大诉讼法中都是不公开质证。《刑诉法》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是否公开审理的规定:民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是法定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商业秘密的案件是依申请不公开审理。刑诉: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是法定不公开审理,商业秘密的案件是申请不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法: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法定不公开审理,商业秘密案件时依申请不公开。《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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