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承包期期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限定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只要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农户未明确表示不再继续承包,该农户就能够在原土地...
原来《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但是,去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原来《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承包土地年限是: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但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又规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由承包经营合同明确约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承包期由合同约定。可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期限是不可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归于消灭,承包方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412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