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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如下: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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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也可适用于请求权。 2、构成要件不同。诉讼时效须两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和权利继续不行使之事实状态;除斥期间只需一个要件,即法定期间经过。 3、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并不使不行使权利本身消灭,而只是消灭附着于其上的胜诉权;而除斥期间则使权利本身消灭。 4、期间起算点不同。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除斥期间自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5、期间是否可变不同。诉讼时效期间是可变期间,可以中止、中断、延长;而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能中止、中断、延长。 6、法院是否可依职权主动适用不同。诉讼时效之经过必须经享有时效利益之人为主张之后法院才可适用之;除斥期间之是否经过,法院应依职权主动调查而适用之。
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的存续期间,因该期间的经过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法定期间届满,丧失其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失效制度。除斥期间是不受任何外在情况而改变的,过时就丧失权利。诉讼时效其实就是一种要求法院裁决的请求权,受到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影响。比方说同一件事情,过了诉讼时效,只是丧失了胜诉权,但是其其他权利还是没有丧失的。过了除斥期间则其所有的权利都丧失了。
主要区别有:适用对象不同、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法律效力不同、期间性质不同。具体区别: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债券请求权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追加权、解除权、撤销权等);可以援用的主体不同:诉讼时效必须由当事人主张后,人民法院才能审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动援助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动审查;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只是导致胜诉权的消灭,实体权力不消灭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以因主客观因素中止、中断或延长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适用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的规定。上面就是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具体内容是什么问题的回答,有什么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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