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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都不一样吧,我们这里是要单位人事部门到当地社保处办理,需要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准生证、医院的收费发票,如果是剖宫产还需要医院...
我有经验,可以让你参考一下:需要带的资料如下: 1、备案时医院给的一张备案回执单 2、本人身份证 昨天去市府广场旁边的徽商银行领了第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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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生育的,医疗费用已经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异地生育的,生育费用个人垫付,在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结算。经审核后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次月开始领取。
(1)准备材料,在产后3个月内持所需材料前往当地生育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报销手续。需要准备的资料: 参保人身份证、准生证、出生证、医学诊断证明(注明生育方式并盖章)、产前检查费用发票(原件); 在省外生育还需要准备生育医院等级证明、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总清单,都需加盖医院印章。 (2)进项待遇申报,在窗口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进行待遇申报。 (3)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生育保险报销待遇申领条,将会通过社保卡或其他方式将报销费用转到参保人账户中。
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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