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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关于深圳再婚需要什么手续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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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应到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办理时,双方应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大两寸双人合影三张。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离婚证明、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材料。
双方在选择再婚的时候,所需要携带的手续,应该与其他初婚的人一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离婚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还要体检证明。 所需证件手续如下: 一、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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