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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可以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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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综上所述,夫妻有孩子闹离婚的,应当安排好抚养的事情,女方要不要去争取孩子抚养权看个人,如果放弃,孩子给男方的话,女方承担抚养费义务。当然对于很小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这样更有利于孩子的发育和成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一、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一)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三)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二、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变更(一)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二)如协议不成,可通过打官司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孩子抚养权。(三)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四)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应注意的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因为在新的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处理问题。在出现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时,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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