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相关规定,公房使用权判给了一方,另一方能否取得补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1...
一般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双方共同劳动互相扶助而积累的财产,凝聚了双方对婚姻所有的情感和心血,所在应当公平合理的进行分割,在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房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做出分割处分,可以就使用权的问题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无法协商确定的话那么可以由法院来确定,一般会根据公房的实际居住情况和当事人的双方居住情况来做出判决。
夫妻共同承担的房屋离婚时使用权如何分割,承租方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不会进行分割。且拆迁的话,与承租人也无利益关系。离婚时,对于公房应当如何处理:公房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建成或者购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房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通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5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