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男女双方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被认定为同居关系的,同居期间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同财产,该期间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双方个人财产,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无论是哪一种关系,在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物,按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应根据双方同居生活时间的长短,对方的过错程度以及双方经济状况等实际情况酌情返还。
[q ote][b]以下是引用[i]legalping在2005-10-27 9:06:00[/i]的发言:[/b] 就是在你们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但是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所以如果你们同居期间没什么共同财产的话,就无需分割了,至于对方的其它要求,基本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q ote] 除了各自的工资,没有其它,谈恋爱本来就会有付出的,打个比方两个人出去吃饭不可能说让女的买单吧?这些都算不算呢?是不是我要全部还给他呢?有这种说法吗?两个人谈恋爱时你情我愿,分手了,如果是单方面的想分,提出的这一方就要补偿另一方曾经花的钱?是这样吗?
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的精神处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