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
当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书记员等参与诉讼的相关人员与案件有一定的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书记员是对方亲戚你作为当事人是可以申请他回避的。
具体详见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⒈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⒊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⒋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⒌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⒍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3人已浏览
417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