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监督站在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召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参加的监督会议,宣布监督工作纪律,提出监督工作要求,公布质量安...
为保障监督人员现场人身安全,监督站可根据工作需要为监督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但不得办理商业保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监督站必须建立下列工作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和技术责任制;(二)原始记录、检查报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及信息报告制度;(四)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五)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六)聘用监督人员管理制度;(七)监督费管理制度;(八)监督处罚实施细则;(九)监督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
监督站站长、副站长、技术负责人从事铁路建设相关工作不应少于10年,站长、副站长必须具有铁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铁路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监督站站长、副站长、技术负责人的任免应事先征求铁道部建设管理司的意见。
监督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铁道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取消监督人员资格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9人已浏览
385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1,2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