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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的书面文件上,应说明要撤回商标转让的理由,商标转让双方共同签字。商标评审程序终止后,申请人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评审...
商标转让申请撤回,是指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共同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履行或暂不履行商标转让过户事宜,进而又共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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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标注册撤回申请的办理途径: (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为自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撤回。 ( 2)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撤回。 二、商标注册撤回申请办理步骤: (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 2)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的申请文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的申请文件。 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4.查收准予商标注册申请的撤回通知书。
商标转让申请撤回,是指商标转让方和受让方依法共同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不再履行或暂不履行商标转让过户事宜,进而又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撤回申请的行为。 商标管理、运作实践中,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双方在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之前,可以共同以书面申请方式请求撤回转让申请。 从目前商标转让审查时间来看,如果递交申请时,同时递交了经公证的《商标转让申请》或《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局约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如果递交之时,未能提交上述经公证的材料,有可以下发补正,核准转让时间相应延长,约在8-12个月左右。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后,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商标转让人、受让人未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的,商标局将按正常工作程序继续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
商标转让申请撤回,是指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依法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双方达成协议,不再履行或者暂时不履行商标转让转让,然后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撤回申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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